近日,2025年浙江省第1号总河长令《加快全域建设幸福河湖 助力城乡一体融合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30)》正式发布实施,要求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深入实施国家“江河战略”,锚定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核心任务,全面推进江河保护治理,加快全域建设幸福河湖,展现“水安人聚、水秀景美、水活业兴、水润民富”幸福河湖新画卷,擦亮“浙里河湖、流淌幸福”金名片,为城乡一体融合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河湖保障。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和考察浙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聚焦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核心任务,加快全域建设幸福河湖,助力“强城”“兴村”“融合”,支撑“县城—中心镇—重点村”发展轴建设,为城乡一体融合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河湖保障。
到2027年,全省80%以上县(市、区)达到幸福河湖建设目标。
“强城”方面,全面完成90个县(市、区)幸福母亲河建设,建设加固堤防600公里,提升滨水绿道1800公里,建成城市滨水公园、城郊亲水节点、乡村文化小品等1200处,实现县城、中心镇重点河段防洪(潮)排涝能力全面达标、沿河环湖生态廊道全面贯通、河湖空间设施全面优化、水环境质量全面提升,促进县域产业集聚、人口集中、服务集成。
“兴村”方面,以重点村为节点,联动乡村片区组团,整体提升乡村河湖库塘风貌,治理农村水系5000公里、治理率达90%以上,整治山塘600座,15分钟亲水圈覆盖1.8万个村庄(社区),建成高品质水美乡村1000个,实现“水通、景美、人来、业兴、村活、民富”。
“融合”方面,充分发挥幸福河湖促进城乡一体融合高质量发展的纽带作用,建立健全河湖生态产品价值转化实现机制,全面激活生态农业、滨水文旅、水上运动、交通航运等水岸经济,进一步挖掘河湖经济价值和文化价值,实现河湖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超100亿元。
到2030年,全省95%以上县(市、区)达到幸福河湖建设目标,“八带百廊千明珠万里道”全域幸福河湖格局全面形成,展现“水安人聚、水秀景美、水活业兴、水润民富”的幸福河湖新画卷,进一步擦亮“浙里河湖、流淌幸福”金名片。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强化规划引领协同推进
把幸福河湖作为“十五五”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水安全保障、自然资源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现代化、旅游业发展、综合交通运输发展等专项规划的重要内容,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一体谋划推进河湖保护治理、滨水产业业态布局。融合打造幸福河湖生物多样性体验地、户外运动目的地、艺术文化打卡地、高新产业集聚地。
(二)切实发挥河湖长制作用
一以贯之深化河湖长制,市、县级总河长对本行政区域内河湖保护治理负总责,协同推动各级河湖长履职尽责,“一河一策”落实幸福河湖建设任务。完善幸福河湖建设推进机制,落实任务清单、问题清单、项目清单、责任清单“四张清单”和河湖长报告制度。健全“河长+”协同联动机制和跨区域联防联控联治机制。
(三)持续提升河湖安全保障水平
完善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加强中小河流、山洪沟、病险山塘水库和城市易涝区治理,优化水利工程调度。完善雨水情监测预报体系,加快河湖库一体化监测感知体系建设,加强气象卫星、测雨雷达、雨水情监测设施建设,强化卫星遥感、无人机等常态化巡河。完善水旱灾害防御工作体系。
(四)分级分类管控河湖空间
推动修订河湖保护条例,制定重要河湖岸线保护规划,推进淳安千岛湖等河湖空间保护与利用改革试点,将河湖空间要素纳入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维护河湖空间完整、功能完好、安全优质。制定河湖管理范围内耕地分类处置方案,将河道湖泊内的不稳定耕地逐步调出,河湖管理范围区域原则上不作为补充耕地来源。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建立河湖重大问题督办机制。提升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管质效。
(五)系统推进河湖生态保护与修复
以八大水系与近岸海域生物生态修复和多样性保护为重点,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美丽河湖保护与建设、美丽林相提升、生态廊道建设、重要湿地修复及水土流失治理,推进京杭大运河、浙东运河等综合治理与保护工程。加快城镇污水管网改造提升与城中村生活污水纳厂处理,推进入河排污口整治,全面开展入海河流上下游协同治理,高位稳定改善水环境。加强农村污水治理与垃圾收运,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提升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和水产养殖尾水处理水平。不断完善八大水系休禁渔制度,推动水生生物洄游通道恢复畅通,提升水生生物多样性。
(六)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落实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加大中水循环利用力度,充分保障生产、生活、生态用水需求。完善中型灌区配套工程,保障高标准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需求,培育发展一批优质水产养殖品牌,壮大一批水饮品区域公共品牌。加快城乡供水一体化、集中供水规模化和小型供水规范化建设。加强生态流量调度监管,实现大中型水库生态流量监测全覆盖,建设生态水电示范区。
(七)推动水文旅融合发展
加快拓展水文旅融合新场景新业态新模式,持续打造各美其美、各具特色的水旅融合品牌。依托杭黄世界级自然生态和文化旅游廊道、钱塘江等诗路文化带建设,积极构建“诗画江南 水美浙江”水文化品牌体系。打造全媒体传播矩阵,办好河长制论坛,积极参与“世界水论坛”“亚洲国际水周”等水事交流,提升水文化场馆开放水平,讲好浙江治水故事。
(八)高水平推进江河航运发展
加快推进“航运浙江”建设,合理布局以钱塘江、瓯江、杭嘉湖地区等二级航道为主的干线航道网络,强化跨省跨流域大通道谋划,加快研究太湖沟通等工程,完善宁波舟山港内河集疏运通道。探索建立航运联合调度机制,统筹防洪排涝、生态流量与航运水资源保障,提升河湖通航能力。创新推广水上游线产品,谋划京杭运河等跨省域精品航线、水上观景和水路文化游线,打造“泛舟浙里”品牌。
(九)打造河湖滨水户外运动目的地
探索户外运动项目联合审批新模式,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统筹布局滨水运动发展空间,支持在河湖管理范围内有序开展体育运动公园、场地等设施建设。健全天然泳场、露营基地、摄影打卡、骑行垂钓等配套亲水便民设施,完善“浙里亲水圈地图”功能。有序发展皮划艇、赛艇、龙舟、帆板、桨板等水上运动,开展沿河环湖马拉松、水上嘉年华等活动,培育一批具有影响力的体育赛事IP,激发滨水运动活力。
(十)深化河湖生态产品价值转化机制改革
推进仙居永安溪、莲都小安溪等生态产品价值转化试点,健全河湖生态产品目录清单,完善价值核算方法,创新WOD等投融资模式。深化水权交易、河湖生态产品经营权等改革,引导和撬动更多社会投资参与河湖治理工程建设和运维,构建“保护—利用—反哺”的良性循环体系。
三、工作保障机制
各级党委政府要加大全域建设幸福河湖工作力度,落实工作责任,强化部门协同联动,项目化、清单化、时限化推进重点任务落地。省级财政对山区海岛县幸福河湖建设予以倾斜,各级财政结合财力支持幸福河湖建设,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健全河湖管护长效机制,探索多元化管护模式,持续巩固幸福河湖建设成果。加大宣传力度,扩大幸福河湖社会影响力,营造全社会爱河护河、乐享幸福河湖的良好氛围。
信息来源:浙江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