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第二批杭州市标准化建设项目计划的通知》(杭市管〔2023〕157号)、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二批嘉兴市地方标准制定计划的函》(嘉市监函〔2023〕153号)、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下达2023年第六批市地方标准制定计划的通知》(湖市监标准〔2023〕219号)等文件,杭州市水文水资源监测中心、嘉兴市水文站、湖州市水文中心已完成了《河流洪水预警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按照标准制修订程序的要求,现公开征求意见,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 2024年 3月1日。有关单位和公众如有不同意见,可在公开征求意见期内将书面材料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书面材料扫描件,单位应加盖公章并提供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应署名并提供真实的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宜翔 联系电话:0572-25383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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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湖州市二环东路1211号湖州市水文中心
附件1:《河流洪水预警管理规范》(征求意见稿)
附件2 :《河流洪水预警管理规范》(编制说明)
附件3:《河流洪水预警管理规范》(征求意见表)
3709249-26798-42-公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