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行政执法总体情况
一、行政执法信息情况
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浙江省水土保持条例》、《浙江省河道管理条例》、《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浙江省水资源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开展水行政执法工作。目前市水利局水行政处罚事项共186项,已有180项划转至综合行政执法局。我局现有执法人员27人,其中局本级10人,其余下属单位17人。行政执法信息在市水利局官方网站公开。
二、行政执法情况综述
(一)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全面认真履行法定职责,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提升依法治水管水能力。
一是积极扩大有效投资加快建设重点工程。坚持大抓项目、抓大项目,太嘉河后续全面完工,大钱水闸正式投运,环湖大堤实现百年一遇全线闭合,安吉两库引水全线贯通。开工建设东苕溪防洪提升、新区启动区防洪排涝、西苕溪综合治理(二期),持续提升我市防洪保安能力。全市完成水利投资52.7亿元,年度计划完成率110.2%,争取到省级以上补助资金8亿元。
二是扎实开展水旱灾害防御工作。深入开展水旱灾防御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严格落实“预报、预警、预演、预案”措施,全年共出动检查人员1.1万人次,排查防汛薄弱点9918次,整改隐患109次。加强监测预警、会商研判,成功防御梅雨强降雨、安吉大溪“9·27”暴雨等洪涝灾害,确保全年安全度汛。
三是全域建设幸福河湖。成功举办全省全域建设幸福河湖推进会、全市总河长会议,全年共打造亲水节点20个,完成中小河流治理82公里,安吉浒溪入选全国幸福河湖示范项目,幸福河湖省级试点全域覆盖。科学研判防汛形势,精准调度水利工程。
四是切实加强行业监管。累计开展水利工程质量监督检查10余次,整改质量安全问题100多个。
五是加快推进民生实事。全年完成今年三项民生实事灌溉设施更新改造172座、病险水库除险加固13座、病险山塘整治9座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均提前超额完成年度任务。
五是深化落实河湖长制。以每周下沉3个工作日的力度开展督查,发现并整改河湖问题2.3万余个。
六是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动态更新政府信息。全年依申请公开6件,答复率100%,受理行政审批51件,备案公示率100%。政策性文件的解读和回应均及时公示。
(二)开展监督检查工作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以及其他行政检查、联合执法等情况)
组织开展汛前执法检查行动、水利部碍洪图斑复核和河湖“清四乱”检查、省级图斑复核检查、日常河道巡查、水利监督检查,按照年度水利监督工作计划,针对20条市级河道和20个湖漾,专门制定督查巡查具体工作计划,全年销号整改河湖“四乱”问题1284个,清理非法占用河道岸线383公里,拆除违法建筑1.06万平方。2023年全市出动水行政执法人员6000余人次,巡查河道2.68万公里,完成河湖管理范围划界复核1230公里。联合公安、综合执法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49次,现场制止水事违法行为62起,查处非法捕捞案件12起,维护良好的水事秩序。
(三)具体行政执法实施情况。(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裁决、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和其他具体执法行为等实施情况)
1.行政许可实施情况。2023年度行政许可申请总数为51件,予以许可51件。同比上年度上升19%。无行政许可(含不予受理、予以许可和不予许可)被申请行政复议和行政败诉。
2.行政处罚实施情况。2023年度无行政处罚案件;无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有一起行政诉讼的原告起诉后撤诉)。
3.行政征收实施情况。2023年度行政征收水利规费(全部为水资源费)总计为5955.94万元,同比上年度下降7.25%。
第二部分 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情况
表一 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件)
表二 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件)
表三 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件)
表四 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件)
附件:2023行政执法数据统计情况
湖州市水利局
2024年1月17日
3705936-26798-42-公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