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财政厅、水利厅下达2024年省级及以上补助资金,我市获得补助资金总额共6亿元。其中,中央资金1355万元,主要用于白蚁防治、节水、小型水库工程维修养护等任务;重大项目资金4.27亿元,主要用于杭嘉湖北排通道后续工程(南浔段)、南太湖新区启动区防洪排涝工程、东苕溪(德清段)防洪能力提升工程等工程建设;面上项目资金1.58亿元,用于全域建设幸福河湖、水系连通及水美乡村建设、单村水站提升改造、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山塘整治等面上水利项目。
下一步,全市水利系统将进一步规范建设管理,加强项目资金监管,切实发挥资金绩效,保障项目尽快形成实物工程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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