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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2021年度农村水电站标准化复评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2日   浏览次数: 

安吉县水利局:

根据《浙江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级实施办法(暂行)》(浙水电〔2013〕15号)和分级管理原则,我按照《浙江省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2018年4月修订)》对赋石电站、孝丰电站开展复评。现将复评审定结果(见附件)予以公布。

附件:2021年度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审定结果

湖州市水利局

2021年1122

 

2021年度农村水电站安全生产标准化复评审定结果

序号

电站名称

所在区县

复评得分

复评等级

备注

1

赋石电站

安吉县

83

二级


2

孝丰电站

88

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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