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业务专题 >财务审计
湖州市水利局关于罗安生同志自然资源资产 任中审计整改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2021年10月15日   浏览次数: 

一、审计报告文号:湖委审办资环意〔2020〕1号

二、整改落实工作总体情况:市水利局高度重视审计结果,要求严格对照审计反映的情况,强化责任,切实整改。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市水利局专门成立审计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局党组书记、局长罗安生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吴继国同志具体分管,局办公室牵头办理,进一步强化在整改过程中的工作督查、统筹协调和督促推进。二是明确目标措施。针对反馈意见逐条讨论,剖析根源,从思想上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在不折不扣、全面扎实抓好整改落实上形成共识、明确目标。具体问题明确各牵头领导会同责任处室及时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进度安排,建立销号制度,确保整改到位。三是全程跟进督导。把审计整改落实情况作为我局班子履行党建主体责任的重要检验,及时反馈整改过程中的问题,局办公室明确专人督促整改进度,确保各项整改任务如期完成。

三、 整改落实具体情况

(一)贯彻执行水资源管理政策方面存在的问题 

1. 水域面积年度净值数据未全面掌握。

审计整改落实情况:2020年已完成全市水域调查并形成成果。下一步在调查成果的基础上,强化水域的动态监测,定期开展监测图斑的比对,分析汇总年度水域变化,及时掌握年度水域面积。

该项问题已整改。

2.万元GDP用水量和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统计超过全省平均水平。

审计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全市用水管理。切实强化取水许可、取水实时监控、水资源论证、水规费征收等工作;落实规划水资源论证、节水评价制度,强化用水总量管控。二是全力推进节水工作。出台《湖州市节水行动实施方案》(湖政办发〔2020〕39号),协调市级各相关部门履行节水主体责任,实施“农业节水增效、工业节水减排、生活节水降损”三大行动,到2022年,全市创建20家节水标杆企业、20个节水标杆小区、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成率达60%以上。

该项问题已整改。

3.11个省级重要水功能区水质监测水位、流量数据为空值。

审计整改落实情况:编制统一的水质采样表格,发放至市、县、区采样人员,按照监测工作要求逐一填写相关信息,收样人员严格审核,杜绝漏报。加强培训,把采样信息填报纳入今后培训内容。

该项问题已整改。

(二)履行水资源保护监督责任方面存在的问题

4.8处填埋或者围垦河道、水塘未经批准,涉及面积8566㎡。

审计整改落实情况:吴兴区4处水域未经审批被填埋占用问题,均已补办手续,并通过拆除临时建筑物、水域占补平衡的方式均已完成整改。南浔区2处占用水域问题,均已完成水域补偿。南太湖新区2处填埋占用水域问题,均已补办手续,通过水域占补平衡和水系调整完成整改。

该项问题已整改。

5.9处临时占用水域未经审批且未收取占用水域补偿费。

审计整改落实情况:4个市本级审批的涉水项目都已完成上缴临时占用补偿费,完成整改。3个南太湖新区范围内临时占用水域问题一处已按要求自行恢复完成整改;一处依据承诺报备制管理的要求,已进行备案登记;一处目前已按照要求恢复原状均已完成整改。2个德清县范围内临时占用水域问题均已恢复原状,完成整改。

该项问题已整改。

6.10处水域先占用后审批。

审计整改落实:强化水域的动态监测,定期汇总分析监测图斑,及时发现并查处非法占用水域行为。严格按照《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的规定,督促指导区县加强涉水项目的审批管理,开展好批后项目的监管,确保涉水审批项目按照要求落实到位。

该项问题已整改。

7.13个项目未按方案要求实施水域占补平衡。


审计整改落实:吴兴区9个水域调整方案均已完成水域补偿,目前已整改到位。南浔区1个水域调整方案已实施完成。南太湖新区1个水域调整方案已完成整改。德清县2处水域调整方案未实施到位问题,审计提出之后恢复了原状。

目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

8.未按规定及时收取27家企业水资源费,涉及金额29.3万元。

审计整改落实:一是拖欠水资源费催缴征收到位。27家企业除南浔新嘉力印染有限公司和安吉华盈泰实业有限公司因破产清算不足以偿还债务未征收到位,长兴织锦纺织有限公司已提交综合执法待移交法院强制执行,其他企业均已征收到位。二是严格日常监督管理。积极开展2020年度水资源费征收统计工作,掌握底数。同时,结合2020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工作,已赴区县开展专项督查检查行动1次,督促区县加强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工作,规范水资源费核实与征收工作,严格落实取水户按月或按季度征收水资源费的规定。

该项问题已整改。

9.20家取水户用水计划管理不够规范。

审计整改落实:一是严格2021年度用水计划管理。督促区县水利部门加强取水户用水计划管理,规范用水计划下达工作,结合用水统计调查工作,将名录内取用水户按程序全部纳入了2021年度用水计划,同时严格规定核定计划用水量。二是严格日常监督管理。结合2020年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考核工作,已赴区县开展专项督查检查行动1次,督促区县加大日常监管力度,严格要求相关用水户合理规划年度取用水量,按照规定时间提出变更申请,并严格审核变更材料时间期限。同时,对超计划取水的取水户按照规定征收累进加价水资源费。

该项问题已整改。

10.742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备案、水土保持费征收及验收材料报备不规范。

审计整改落实:2017年至2019年度湖州市有37个进行过水土保持方案备案的项目,开工后未缴纳水土保持费,涉及金额192.8万元,已在审计期间全部完成整改。

2017年至2019年度湖州市431个已开工建设未报批备案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已全部完成整改,收缴水土保持补偿费542万元。

2017年至2019年度湖州市有15个涉及动土的生产建设项目完工投产后未向水利部门报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材料。目前已全部完成报备工作。

该项问题已整改。

11.大市河环城河道保洁项目考核监督不够到位。

审计整改落实:审计提出问题后,市直属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所(原城防所已撤并转入该所)第一时间开展整改。一是扣回罚款,根据合同约定的内容条款,于2020年11月5日对湖州祥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扣罚了河道保洁款5000元。二是对接移交,根据市政府《关于中心城区内河蓝藻防控与保洁有关事专题会议纪要》[2020]29号文要求,大市河环城河道保洁项目于 2020年7月1日起权责已移交给吴兴区和南太湖新区,河道保洁考核监督机制及任务均由吴兴区和南太湖新区负责。直属所主动与两区沟通对接,确保工作顺利交接。三是举一反三,对类似的堤防水闸运维项目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开展教育, 并在单位内部组织有关学习,确保类似项目不再发生同类问题。

该项问题已整改。

12.2个信息系统使用效率不高。

审计整改落实:审计提出问题后,市水利局第一时间对相关信息系统进行整改。一是协调信息系统开发单位对系统更新完善。基于大数据和AI技术开展洪水预报辅助是我局的一项全新的探索,随着长系列水雨情数据的积累系统会逐渐修正减少误差,审计提出问题后,我局立刻要求开发单位继续开展对系统的更新完善,以提升系统的可靠性。二是加大技术力量,为进一步提高洪报系统的使用效率,由市水文中心增派洪水预报人员,协助水情预警中心和开发单位一起做好系统更新完善和应用工作。三是及时补报并对接上级系统。对于水利工程管理平台问题,我局已组织有关县区及管理单位对平台中未及时上报的电子台账进行了补报,补报工作已完成,审计提出的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目前正在联系省厅积极将水利工程管理平台整合纳入水管理平台,以实现数据互联共享,提高工作效率。

该项问题已整改。

审计建议一:进一步加强水资源保护。及时更新水域保护规划图;及时查处违法占用水域或者水域占补平衡不到位等行为;建立水域占用批后监管长效机制,实现水域保护全过程建管;强化重点行业企业用水监管,确保工业用水量总体持续下降。

审计建议落实情况:一是进一步加强水资源保护。进一步加强取用水日常管理,严格落实水资源论证制度,定期开展取用水专项检查,每年按照10%的比例,对取水户进行现场检查,杜绝无证取水、超许可取水。进一步严格计划用水管理。严格落实水利厅《取水户年度取水计划管理规定》,加强取水计划管理,做好取水计划建议、核定、下达、调整和监督管理工作。打赢节约用水攻坚战,加大节水型载体创建力度,开展节水标杆引领行动,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同时加强节约用水宣传教育力度,形成护水、爱水新格局,努力把湖州建设成为南方丰水地区的节水标杆城市。二是进一步强化水域的动态监测,定期汇总分析监测图斑,及时发现并查处非法占用水域行为。严格按照《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的规定,督促指导县区加强涉水项目的审批管理,开展好批后项目的定期现场检查和问题的整改,形成一案一档,确保涉水审批项目按照要求落实到位。

审计建议二:进一步规范水土保持工作。进一步加强与住建、发改等部门的审批数据对接工作,实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备案、验收项目全覆盖;加强水土保持征收工作,确保水保费征收无遗漏;及时查处生产建设项目不在水利部门备案水土保持方案、不缴纳水土保持费和不报备水土保持自主验收材料的行为。

审计建议落实情况:

一是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监管,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实现水土保持审批、验收全覆盖。11月市水利局印发《湖州市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湖州市水土保持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工作的通知》(湖水委〔2020〕7号),组织开展监督检查专项行动,对未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和未及时验收报备的建立清单台账,跟踪催办,实现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验收备案全覆盖。二是根据上级有关要求,强化与税务部门联动,确保足额收缴水土保持补偿费,通过湖州市政务协同系统建立税务协同模块实现补偿费征收数据在线传递闭环。印发《湖州市水资源管理和水土保持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提供施工许可证发放信息的函》,强化与建设部门对接,及时索取施工许可信息和竣工验收备案信息,及时掌握开工建设项目信息。三是针对未及时编报、备案建设单位进行跟踪催办,对拒不办理或者推诿搪塞的纳入“重点关注名单”和“黑名单”管理。

审计建议三:进一步加强取水用水管理。进一步规范取水户取水许可和用水计划量管理,及时查处超许可取水等行为;严格取水许可变更审批,督促取水户提前谋划年度用水量计划;规范水资源费核实与征收工作,利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取水户水资源征收系统。

审计建议落实情况:已督促指导县区基本完成取水设施标准化建设、水资源管理系统改造和“一户一档”整理,依托信息化手段切实加强取水用水总量管控,严格落实水资源论证、节水评价等制度,进一步规范取水许可、用水计划量管理、水规费征收等工作,确保取水用水各项管理工作按照要求落实到位。



友情链接 返回顶部↑
Copyright Right©2008-2013 Power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