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土保持法》、《水利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的意见》(水保〔2019〕160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19〕172号)和《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的有关规定,2020年7月份我局接受了1个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8月5日-2020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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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水利局2020年7月份接受的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报备
序号 | 生产建设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单位 | 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编制单位 | 接受报备 时间 | 验收材料公开网址 |
1 | 余杭老320国道至德清申嘉湖杭高速新市互通公路工程(德清段) | 浙江省德清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建投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浙江省德清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2020.7.8 | http://www.yanshougs.com/content/11594.html |
2747487-26798-42-公告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