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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水利局2020年部门预算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06日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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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市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市水利局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水利局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市水利局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市水利局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市水利局2020年市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五)关于市水利局2020年市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六)关于市水利局2020年市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关于市水利局2020年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八)关于市水利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0市级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市水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并组织实施水资源、水利工程、水旱灾害等方面的规划、计划,以及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等。参与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草案。

2.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监督、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组织、监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以及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等工作。指导水利行业供水工作。

3.监督、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和跨区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提出并协调落实市直管工程运行和后续工程建设的有关政策措施,监督指导工程安全运行,组织工程验收有关工作。指导区县水利工程建设。监督、指导水利建设与运行管理市场的行业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按分工负责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相关工作。

4.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有关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中央、省级水利补助资金和市级财政性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

5.负责和指导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重要江河、水库、湖泊的治理、开发和保护,以及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和河湖水系连通等工作。负责水利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6.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流域洪水调度建议方案。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以及洪泛区、蓄滞洪区和防洪保护区的洪水影响评价等工作。承担重要水工程调度,以及防御洪水、台风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7.指导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站网建设和管理,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市水资源公报。

8.负责、指导水土保持工作,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监督管理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作,指导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指导低丘红壤治理开发。

9.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监督圩区防洪排涝工程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与管理。指导节水灌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小水电改造和水电农村电气化工作。

10.负责、指导和监督本系统行政监察和行政执法,负责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指导水事纠纷的处理。

11.组织开展水利科学研究、科技推广与引进,以及涉外合作交流等工作。推进水利信息化工作。

12.负责、指导本系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水利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局属市水情监测预警中心、局属市水政监察支队、局属市太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局属市农村水利水电管理中心、局属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局属市水文站、局属市东西苕溪管理所、局属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所、局属市环湖大堤管理所和局属市老虎潭水库水源地管理中心预算

二、市水利局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水利局2020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水利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省经常性财政补助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农林水支出、其他支出。市水利局2020年收支总预算6478.59万元。

(二)关于市水利局2020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水利局2020年收入预算6478.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52.86万元,占90.3%;省经常性财政补助收入587.00万元,占9.1%;其他收入28.19万元,占0.4 %;上年结转10.54万元,占0.2 %。

(三)关于市水利局2020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水利局2020年支出预算6478.59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科学技术支出5.0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9.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0.19万元、农林水支出5753.77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3707.92万元,占57.2%;日常公用支出463.62万元,占7.2%;项目支出2307.05万元,占35.6%。

结转下年0.00万元。

(四)关于市水利局2020年市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水利局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5852.86万元。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852.86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9.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0.19万元、农林水支出5133.04万元。

(五)关于市水利局2020年市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水利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852.86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959.10万元,原因主要是1.因人员变动和基本支出有关标准调整,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金额比上年有所减少;2.2020年减少一次性项目。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19.63万元,占8.9%;卫生健康(类)支出200.19万元,占3.4%;农林水(类)支出5133.05万元,占87.7%。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177.1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干部职工的离退休费、福利费、活动费等方面的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62.7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退休干部职工的退休费、福利费、活动费方面的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186.50万元,主要用于为在职干部职工缴纳养老保险费方面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93.25万元,主要用于为在职干部职工缴纳职业年金方面的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79.02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和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121.1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按照国家政策为干部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用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水利)(项)2159.49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和下属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469.25万元,主要用于下属部分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117.24万元;局本级和下属事业单位的项目支出352.01万元。

(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1224.78万元,主要用于下属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的事业单位基本支出507.00万元,项目支出717.78万元。

(1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管理与保护(项)166.31万元,主要用于下属水资源管理与保护的事业单位基本支出136.31万元,项目支出30.00万元。

(1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639.85万元,主要用于下属水文测报的事业单位基本支出531.69万元,项目支出108.16万元。

(1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80.00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农村水利项目支出80.00万元。

(13)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393.36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下属事业单位项目支出。

(六)关于市水利局2020年市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水利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4171.5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707.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463.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关于市水利局2020年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水利局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市水利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市水利局2020 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65.23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28.29万元,增长76.6%,具体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市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20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85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减少88.2%。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控出国(境)费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列入预算。

    2.公务接待费: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3.58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160.6%。主要用于接待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主管部门、三县及相关兄弟地区水利部门考察交流及检查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2019年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控三公经费,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减少,2020年公务接待费预算按上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数编制,实际执行过程中将严格按规定按标准接待。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40.8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97.1%。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9.8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1辆公务用车更新;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1.00万元,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0年下属事业单位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经批准后购置1辆公务用车用于更新。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20市水利局本级1家行政单位以及市水情监测预警中心市水政监察支队、市太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市农村水利水电管理中心等4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83.80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4.65万元,增长1.7%,主要是因人员变动,日常公用经费相应调整

2.政府采购情况。

2020市水利局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205.2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0.2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144.95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市水利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1辆,其中,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2020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市水利局部门预算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681.33万元。

5.其他公务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市水利局各单位会议费预算7.39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2.65万元,增长55.9%,主要是我单位2019年按照厉行节约的要求、严控三公经费,会议费支出数减少,2020年会议费预算按上年度部门预算编制数编制,实际执行过程中将严格按规定按标准举办会议。

2020年市水利局各单位培训费预算12.67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减少0.57万元,下降4.3%,主要是因为坚持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培训费支出。

2020年市水利局各单位差旅费预算46.44万元,比2019年执行数增加7.32万元,增长18.7%,主要是主要是机构职能变化,为加强行业监督管理,相应出差次数增加。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4.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退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1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16.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7.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指反映用于水利行业业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18.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用于江、河、湖、滩等治理工程运行和维护方面的支出,以及纳入预算管理的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支出。

19.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资源管理和保护事业单位的支出。

20.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指反映水利系统纳入预算管理的水文事业单位的支出。

21.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村水利(项):指反映国家对中型灌溉区节水配套改造,牧区水利建设、小型水源建设、农村河塘整治及排灌站、小水电站补助等。

22.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指反映除上述水利项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市水利局2020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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