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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水利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19年09月03日   浏览次数: 


                                

    

一、湖州市水利局(汇总)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机构设置

二、湖州市水利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三、湖州市水利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决算情况

(九) 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四、名词解释

 

 

一、湖州市水利局(汇总)概况

(一)部门职责

1. 拟订并监督实施水利规划。拟订水利发展规划、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重要流域(区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和有关专业规划。拟订有关水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以及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初步意见;提出市级水利建设投资安排建议并组织实施。

2.负责、监管水资源(含空中水、地表水、地下水)的开发利用和保护。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拟订并监督实施全市和跨县区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负责重要区域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组织有关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以及重大建设项目的水资源论证和防洪论证;组织拟订水资源保护规划,拟订并监督实施水功能区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城市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意见,指导入河排污口设置工作。

3.指导、监督水旱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协调、指导、监督全市防汛防台抗旱工作,组织拟订和实施市防汛防台抗旱应急预案,对重要河道湖泊、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防台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承担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4.监督、指导水利工程建设和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与保护。指导重要河道、水库、湖泊的治理和开发,拟订并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的有关制度,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市直管和跨县区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审批并监督实施有关涉河涉堤建设项目(含占用水域项目);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组织、指导水库和堤防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低丘红壤的治理。

5.组织、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负责涉水违法案件的查处和水事纠纷的处理,协调、指导县区重大涉水违法案件和水事纠纷的处理;协助市行政执法局做好城市河道管理方面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相关工作。

6.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和管理,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管理,组织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拟订并组织实施水能资源开发利用规划;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指导丘陵山区小流域治理。

7.指导、监管水土保持工作。拟订并监督实施水土保持规划,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负责有关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市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实施;承担市水土保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8.按分工组织、指导节约用水工作。组织拟订节约用水政策及有关标准,拟订节约用水规划,发布节约用水情况通报,监督全市节约用水工作,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9.指导水文工作。指导、监督水文水资源监测、水文网站建设和管理,指导对河道、湖泊、水库和地下水水量、水质的监测,发布水文水资源信息、情报预报和全市水资源公报;组织、指导水利信息化工作。

10.开展水利科技等工作。组织水利科学研究、技术推广及对外合作交流,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11.指导、监督市级水利资金的使用管理。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建议。

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湖州市水利局(汇总)部门决算包括:局本级决算、局属市农村水利管理处、市防汛防旱办公室、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市水文站、市太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市东西苕溪管理所、市水政监察支队、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所、市环湖大堤管理所和市老虎潭水库水源地管理处决算。

纳入湖州市水利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1.市水利局本级

2.市农村水利管理处

3.市防汛防旱办公室

4.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站

5.市水文站

6.市太湖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局

7.市东西苕溪管理所

8.市水政监察支队

9.市城市防洪工程管理所

10.市环湖大堤管理所

11.市老虎潭水库水源地管理处

二、湖州市水利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湖州市水利局(汇总)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支总计8,068.75万元,与2017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959.71万元,增长13.5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及津补贴调增,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调增,绩效考核奖追加及省补项目支出追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7,323.03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7,323.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7,002.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320.08万元),占收入合计100.0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7,711.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04.66万元,占54.53%;项目支出3,506.36万元,占45.4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894.75万元,与2017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178.8万元,增长17.55%。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及津补贴调增,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调增,绩效考核奖追加及省补项目支出追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93.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5.88%。与2017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805.03万元,增长32.3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及津补贴调增,养老保险、职业年金调增,绩效考核奖追加以及政府性基金、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保障的支出本年度由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列支。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393.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40.64万元,占5.9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68.75万元,占2.28%;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6,784.15万元,占91.76%;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类)支出0万元,占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6314.03万元,支出决算为7,393.5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10%,主要原因是基本工资及津补贴调增、绩效考核奖追加等。其中: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96.22万元,2018年决算为131.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22%,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当年新增退休人员。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21.90万元,2018年决算为22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6%,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88.75万元,2018年决算为87.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4%,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68.26万元,2018 年决算为66.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11%,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02.59万元,2018 年决算为10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1%,决算数与预算数基本持平。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行政运行(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543.97万元,2018年决算为2008.7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10%,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及津补贴调增、绩效考核奖追加、退休人员抚恤金发放等。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行业业务管理(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279.99万元,2018年决算为301.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79%,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及津补贴调增、绩效考核奖追加等。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663.63万元,2018年决算为1791.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67%,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及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补贴调增、绩效考核奖追加等。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00.86万元,2018年决算为123.9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91%,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及津补贴调增、绩效考核奖追加等。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水文测报(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453.01万元,2018年决算为537.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基本工资及津补贴调增、绩效考核奖追加等。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防汛(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0万元,2018 年决算为21.6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资金结转至本年使用。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农田水利(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90.00万元,2018年决算为132.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40%, 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资金结转至本年使用。

农林水支出(类)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1031.14万元,2018年决算为1866.3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0.9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结余资金结转至本年使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997.0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652.48万元,主要包括: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 、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344.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15.4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315.48万元,占100.0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20.08万元,支出决算为315.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6%,主要原因是项目已完成,结余资金财政收回。其中:

其他支出(类)其他政府性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政府性基金支出(项)。2018年年初预算为320.08万元,2018年支出决算为315.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项目已完成,结余资金财政收回

(八)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1.69万元,支出决算为35.58万元,完成预算的43.56%,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人数、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用。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占0.00%,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4.08万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级及所属单位当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事宜;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3.81万元,占66.92%,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4.54万元,下降16.01%,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用;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77万元,占33.08%,与2017年度相比,减少5.54万元,下降32.00%,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预算数为4.5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参加现代水利技术交流等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级及所属单位当年没有安排因公出国事宜

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年初预算数为29.24万元,支出决算为23.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4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购置运行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3.81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开支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8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3)公务接待费年初预算数为47.95万元,支出决算为11.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54%。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主管部门、三县及相关兄弟地区水利部门考察交流及检查等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批次及人数。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83批次,累计1,114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外宾的住宿费、日常伙食费、宴请费、交通费等;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1.7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主管部门、三县及相关兄弟地区水利部门考察交流及检查等支出。接待1,114人次,83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要求,湖州市水利局(汇总)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涉及项目50个,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2489.85万元,占项目资金预算总额的85.32%。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湖州市水利局(汇总)在2018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环城河大市河长效管理”及“湖州智慧水利建设”的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环城河大市河长效管理”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89分,自评结论为“良好”。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60万元,执行数为159.89万元,完成预算的99.93%。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当年24公里河道保洁;二是较好地改善水环境,提升了城市形象。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有序推进河道保洁工作,强化检查督促,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二是对保洁工作中涌现的先进做法和优秀个人进行表扬宣传,加强对违法行为的检查力度,做到及时监督、举报。

湖州智慧水利建设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8分,自评结论为“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25万元,执行数为120.33万元,完成预算的96.26%。主要产出和效果:一是完成2018年全市水利工程管理平台,建设防汛决策支撑系统;二是进一步提高水利防汛决策支撑能力和水利工程管理能力。发现的问题及原因:无。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完善水利工程管理平台的建设和维护;二是做好各项水利平台的整合,为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运行管理、水害灾害防御等工作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3.以部门为主体开展的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无重点绩效评价。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0.5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1.26万元,增长5.38%,主要原因是当年人员新增和基本支出有关标准调整。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8.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8.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8.1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8.7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1.23%。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市水利局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5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1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7.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湖州市水利局(汇总)批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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